维尔利: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维尔利(3001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4-057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4月 25 日,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4 年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号文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了9,172,38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91,723.87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1,723.87万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55号”文同意,公司91,723.8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维尔转债”,债券代码 “12304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4 月 1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4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7.58元/股调整为7.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 年6 月 4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7.48元/股调整为7.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 年 5 月 21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7.38元/股调整为7.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 年6 月 16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7.28元/股调整为7.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 年6 月 16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1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4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表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

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6.15元/股),则“维尔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维尔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4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