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2024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4.63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