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9  维尔利(3001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90证券简称:维尔利公告编号:2026-038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2026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公司同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19%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15日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156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提案9、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

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联系地址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沈娟周恬恬

会议联系电话:0519-89886102

会议联系传真:0519-8512588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邮政编码:213125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90”,投票简称为“维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