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南海涠洲2204合同区进展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涠洲22/04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或“国家公司”)组织的对外合作招标,与洛克石油(渤海)公司(以下简称“洛克石油”)共同取得了中国南海北部湾涠洲10-3西油田暨22/04区块勘探开发权益。2018 年7月3日智慧石油和洛克石油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为期 30 年的产品分成合同—《中国南海北部湾涠洲 10-3 西油田暨22/04 区域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和洛克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作业、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的联合作业者(以下简称“合同者”)。22/04区块原合同者之一洛克石油,经联管会审议同意洛克石油退出22/04区块。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洛克石油退出后智慧石油将享有22/04区域100%勘探权益(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年11月28日相关公告),如22/04区块内有商业油气发现,智慧石油享有最少49%的开采权益,生产期为 15 年。
2022年度智慧石油完成了第一口初探井 WZ5-3-1 井的钻探作业,该井在潜山风化壳钻遇优质缝洞储层并获得油气显示,证实了石炭系碳酸盐岩潜山带的含油性,在 WZ5-3-1 井钻后评价基础上,智慧石油在涠洲5-3潜山带中段部署探井WZ5-3E-1井进一步落实合同区勘探潜力,推动该区块储量发现。WZ5-3E-1井设计井深2200米,并于 2023年4月29日正式开钻(有关WZ5-3E-1井的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合同区勘探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WZ5-3E-1井钻至1275.17m,在长流组砂岩和石炭系碳酸盐岩地层均取得油气发现。钻井取芯及测井证实缝洞储层较发育,测井解释流沙港组砂岩17-27m油层、石炭系碳酸盐岩72-134m油层。根据现场钻井工程情况,智慧石油决定先在石炭系碳酸盐岩地层进行中途测试,测试采用20.64mm油嘴自喷求产,获得日产油1,105.81立方米、日产气27,384立方米的高产工业油气流。
本次中途测试结束后,WZ5-3E-1井将根据钻井设计继续石炭系碳酸盐岩地层钻进探明油水边界,进一步确定该油藏油水高度和规模,并为后续探明储量申报录取完整的地质资料。此外,WZ5-3E-1井在石炭系碳酸盐岩地层完钻后将上返石炭系潜山上覆的长流组进行测试,以明确长流组油藏产能情况。
WZ5-3E-1井本次中途测试实现了22/04合同区油气勘探重要发现,为合同区储量估算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继续践行地震地质工程三个"一体化"系统勘探理论,加快流沙港组、石炭系两个主要含油层系的高效勘探评价,落实储量规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三、WZ5-3E-1井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WZ5-3E-1井钻探成功,有关该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若南海涠洲 22/04 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发现油气田并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通过原油产量中投资回收油部分进行回收;若南海涠洲 22/04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未能发现油气田或未能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四、风险提示
南海涠洲 22/04 合同区目前仍属于勘探期,WZ5-3E-1井钻探成功后还需钻探评价井落实储量、评价商业价值,且距离油气开发生产阶段仍需较长时间。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中多次披露了上述重大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