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商业规则,具备商业实质。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星美:
徐宏斌:
施健: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