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玲)

查股网  2025-04-29  科德教育(300192)公司公告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6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艳玲,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9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主审、项目经理;2020年9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24年12月至今,担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24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会议及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姓名2024年出席董事会情况2024年列席股东大
会情况
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列席次数
王艳玲44002

2024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获取并了解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2024年度期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参与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审计、财务、内控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参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间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出席了3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期间认真审阅涉及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并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仔细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

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本人通过现场工作及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关意见。

2、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4年度,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及时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吴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聘任吴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聘任冯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换届选举提名、任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王艳玲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