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数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日期 | 解冻日期 | 解除冻结机关 |
千鑫恒 | 否 | 17,000,000 | 41.13% | 3.57% | 2023/3/3 | 2023/8/30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681,979 | 1.65% | 0.14% | 2023/5/8 | ||||
合计 | 17,681,979 | 42.78% | 3.72% | - | - | - |
备注:(1)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被冻结的情况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千鑫恒持有公司股份41,328,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9%。千鑫恒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1,073,27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38%,占公司总股本的8.63%;累计被冻结9,014,04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1.81%,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千鑫恒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