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千鑫恒 | 否 | 2,230,000 | 7.53% | 0.47% | 2023/4/26 | 2024/1/9 | 阎永平 |
4,938,000 | 16.68% | 1.04% | 2024/1/10 | ||||
合计 | 7,168,000 | 24.22% | 1.51%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鑫恒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千鑫恒 | 29,598,026 | 6.22% | 24,660,026 | 83.32% | 5.18% | 9,014,049 | 36.55% | 0 | 0% |
备注:(1)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千鑫恒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