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关于收到股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潘磊先生出具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提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潘磊先生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潘磊先生承诺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 其他有关说明
1、本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潘磊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且具备可实施性。
3、公司董事会收到潘磊先生的提议后,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和经营性净现金流等情况综合考虑,按规定程序拟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与2023年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潘磊先生出具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