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