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促进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庆余堂、博圣制药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合计13000万元提供担保。
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