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药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批准文号 | 规格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 审批结论 |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 化药药品 | 国药准字 H20237074 | 20mg | 人民制药 | 经审查,批准本品增加20mg规格的补充申请,核发药品批准文号,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属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信息平台显示:截止目前,该药品有 9家企业(含人民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上述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将进一步提升子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上述产品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