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7  福安药业(30019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8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27日上午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2号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天祥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296,850,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295,159,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8093%;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1,69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1,69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6,850,132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173,932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3%;反对1,676,3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2%;反对1,676,3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8%;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173,932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3%;反对1,676,3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2%;反对1,676,3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5,173,932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3%;反对1,676,3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2%;反对1,676,300股,反对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黄勇、黄夕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