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0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均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选聘程序合法。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李莉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随群先生、张子珅先生、许顺安先生、王玉信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江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许文才(签字)
杨金国(签字)
苑泽明(签字)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