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02月03日、2023年0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3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3亿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02月0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华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天津分行”)开展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的业务合作,为保障业务合作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长荣华鑫以预缴形式在上海银行天津分行存入履约保障金,长荣华鑫需保证任一时点履约保障金额的余额不低于项目全部借款人未清偿贷款本金余额的3%。公司于2023年06月30日与上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履约保障合同》,约定若长荣华鑫未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补缴履约保障金额,则由长荣股份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履约保障金额。长荣股份承担的履约保障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责任至借款业务全部结清时止。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长荣华鑫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已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长荣股份 | 长荣华鑫 | 76.67% | 76.70% | 136,667.80 | 2000 | 138,667.80 | 141,867.80 | 280,535.60 | 0.766% | 否 |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07-20 |
营业期限 | 2015年07月20日至2045年07月19日 |
注册地点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1-E |
法定代表人 | 随群 |
注册资本 | 3000万美元 |
主营业务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长荣华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54,505,148.71 | 1,280,510,156.57 |
负债总额 | 968,056,213.7 | 982,159,676.15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286,448,935.01 | 298,350,480.42 |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12月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3,573,727.79 | 20,873,010.94 |
利润总额 | 25,043,385.86 | 15,870,019.54 |
净利润 | 18,732,101.55 | 11,901,545.41 |
3、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3年06月30日,长荣华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三)长荣华鑫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长荣华鑫76.67%的股份。
四、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
(一)《履约保障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乙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华鑫)签署《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印包设备供应链贷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所涉及到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乙方)的事项如下:
长荣华鑫在甲方存入一定金额,以保障长荣华鑫履行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履约保障金额采用预缴形式,长荣华鑫需保证任一时点履约保障金额的余额不低于项目全部借款人未清偿贷款本金余额的3%,甲方应在履约保障金额余额低于项目全部借款人未清偿贷款本金余额3%时及时通知长荣华鑫缴存,长荣华鑫需在T+3个工作日内补缴履约保障金额,若长荣华鑫未补缴履约保障金额,则由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履约保障金额,将相应金额存入上海银行指定账户中,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履约保障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合作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乙方连带保证责任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甲乙双方针对该事项特进行如下约定:
1、针对上述条款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乙方知晓长荣华鑫与甲方的合作项目以及签署的合作协议,同意合作协议中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2)乙方保证若长荣华鑫无法在T+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障金额,由乙方承担无条件补足义务,并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补充。若未在规定时间补足,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业务合作,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与长荣华鑫负责解决,造成甲方的任何资金损失由乙方与长荣华鑫负责赔偿,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长荣华鑫承担。
(3)乙方缴纳保障金额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与长荣华鑫协商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确保本业务合作所获得的相应资料、记录能够得到妥善保存,并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和义务。
2、如果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 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合作协议项下发生的借款业务全部结清时止。
(二)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长荣华鑫签订了《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被反担保的主债权:被反担保的主债权为担保人提供履约保障合同项下
的款项,本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担保物为长荣华鑫名下现有设备所有权(包括残值的收益权)、公司现有租赁设备所得的租金收益及其他收入(以本次补足额度为限)。根据长荣华鑫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统计得出,其名下现有设备(含公司融资租赁设备)总金额为人民币1,860,976,397.80元;长荣华鑫目前存续项目全部租金收益(不含本金)为人民币204,665,679.07元;
4、反担保的范围为:1、公司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违约金(或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2、长荣华鑫依委托担保合同应向担保人承担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代为清偿的所有债务、担保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人实现抵押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5、反担保人反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担保人代为清偿融资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日起满两年止。
6、在公司基于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担保责任未解除之前,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不得再次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或擅自转让、再行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物。
(三)少数股东同比例担保情况
长荣华鑫少数股东天津盛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创投资”)将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盛创投资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的国有企业。根据《市国资委关于修订并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担保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资预算〔2017〕30号)中第八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市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不得提供担保:(四)被担保人为民营企业、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盛创投资作为天津市北辰区政府所属国有企业,需执行上述规定。据此,盛创投资不能为长荣华鑫提供担保。
长荣华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创投资仅持有长荣华鑫23.33%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不参与长荣华鑫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长荣华鑫重大事项决策
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同时长荣华鑫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0,625.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7.91%;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34,757.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2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03,28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86%。
六、备查文件
《履约保障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