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轩投资”)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9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7%,其一致行动人名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9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6%。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名轩投资承诺:自承诺函签署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3月13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