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截至2024年02月0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5,04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70%。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调整公司融资结构、增强公司效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天津北辰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中长期制造业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作为借款人,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中国银行天津北辰支行及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作为贷款人,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贷款资金用于置换其他银行贷款及日常经营,贷款期限至2027年02月03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控股”)于2024年02月06日与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标的,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7,305万元整。本次贷款发放后,将在一个月内撤销原长荣控股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提供的50,000万元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长荣控股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李莉注册资本:肆亿贰仟叁佰叁拾捌万柒仟叁佰伍拾陆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年09月13日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营业期限:1995年09月13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服务;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385,065,513.72 | 6,339,149,419.08 |
负债总额 | 3,678,046,354.92 | 3,498,635,009.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07,019,158.80 | 2,840,514,409.97 |
项目 | 2022年1-12月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12,140,441.85 | 1,195,079,335.06 |
利润总额 | -73,144,901.45 | 13,686,978.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458,492.39 | 5,759,334.11 |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4年02月07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抵押人: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
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伍亿柒仟叁佰零伍万元整。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4、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5、抵押物
抵押物名称 | 房产证号 | 座落 | 面积或数量 | 本次抵押暂作价(万元) |
房地产 | 津(2020)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06641 | 天津市北辰区永合道30号 | 房产建筑面积/本次抵押面积:125,559.46㎡;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面积:214,289.9㎡ | 人民币57,305万元 |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80,13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3.90%;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73,54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07%。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截至2024年02月0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5,04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70%。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