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07月26日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73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20,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57%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办理了320,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3,150,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3,387,356股的0.74%。
(三)授予价格:2.72元/股。
(四)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当期可归属但未归属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六)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或累计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考核 年度 |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考核指标 | 净利润增长率(A) | 累计净利润增长率(B)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年度净利润较2021年的增长率 | 44% | 34% | 44% | 34%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年度净利润较2021年的增长率或2023-2024年累计净利润较2021年的增长率 | 72% | 56% | 216% | 190%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5年 | 年度净利润较2021年的增长率或2023-2025年累计净利润较2021年的增长率 | 107% | 81% | 424% | 371% |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净利润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80% | |
A<An | X=0% | |
累计净利润增长率(B) | B≥Bm | X=100% |
Bn≤B<Bm | X=80% | |
B<Bn | X=0% | |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X的规则 | (1)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0%; (3)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60% | 0% |
激励对象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的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0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12月08日,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02月0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五)2024年06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资格,公司决定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78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3名调整为81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150,000股调整为2,37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520,000股调整为1,740,000股,预留授予数量630,000股不做调整。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故整体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调整为1,620,00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20%,可归属股份数为324,000股;另,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D”,当批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完全归属,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故本批次实际可归属股份数为320,400股。
综上,本次归属激励对象人数73人,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20,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57%。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0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02月03日,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2日。
(三)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 |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 |
的净利润增长率(A)或累计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700037号):2023年度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30,101.33元,较2021年净利润增长53.72%,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激励对象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归属。 | 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其余70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公司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得归属、个人绩效考核部分未达成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20,400股。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02月03日
(二)归属数量:320,400股
(三)归属人数:73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2.7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王广龙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90,000 | 18,000 | 20.00%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绩效考核等级A/B/C的激励对象(69人) | 1,485,000 | 297,000 | 20.00% | |
绩效考核等级D的激励对象(3人) | 45,000 | 5,400 | 12.00% | ||
合计 | 1,620,000 | 320,400 | 19.78% |
注: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4月23日聘任王广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前被授予。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07月26日
(二)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73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20,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57%。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07月15日出具了《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170000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4年06月24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4年06月24日,公司已收到7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第一个归属期出资款合计人民币871,488.00元,其中320,400.00元作为新增注册股本,与本次认购股份数差额551,088.00元转入资本公积。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07月26日。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9,781,775 | 25.93% | 13,500 | 109,795,275 | 25.91% |
高管锁定股 | 61,856,775 | 14.61% | 13,500 | 61,870,275 | 14.60% |
首发后限售股 | 28,631,250 | 6.76% | 0 | 28,631,250 | 6.76% |
首发前限售股 | 19,293,750 | 4.56% | 0 | 19,293,750 | 4.55%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3,605,581 | 74.07% | 306,900 | 313,912,481 | 74.09% |
三、总股本 | 423,387,356 | 100.00% | 320,400 | 423,707,756 | 100.00%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20,40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423,387,356股增加至423,707,756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7,657,145.79元,按照本次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后计算的摊薄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
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1700005号)。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