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截至2024年09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10,92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57%。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贷款(出口卖方信贷),专项用于借款人为出口一般机电产品的资金需要,贷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控股”)于2024年09月14日与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长荣控股以其合法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标的,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15,000万元,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后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长荣控股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叁佰柒拾万零柒仟柒佰伍拾陆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年09月13日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营业期限:1995年09月13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服务;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258,557,927.81 | 6,272,916,670.82 |
负债总额 | 3,422,637,683.66 | 3,441,413,200.3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35,920,244.15 | 2,831,503,470.46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604,057,434.23 | 754,896,972.91 |
利润总额 | 47,555,211.10 | -4,390,408.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707,604.34 | -8,900,608.18 |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4年09月18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人: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的方式
抵押人同意将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抵押权人,以担保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3、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情况如下:
(1)种类:出口卖方信贷;
(2)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3)期限:24个月。
4、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下述两项: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2)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抵押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5、抵押财产
(1)抵押财产基本情况
房地产权证号: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01155号
不动产单元代码(如有):120113004003GB00248F00020001等
房地座落:天津市北辰区永兴道102号
(2)房屋状况
总建筑面积:61,160.62平方米(其中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9,356.13平方米,钢结构建筑面积为37,724.49平方米,钢、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4,079.89平方米)
(3)土地状况
权属性质: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非居住
地号:1201130010170170000 北辰字103013-
图号:4352-514-12,16/4352-515-9,10,13,14
使用期限:至2065年01月13日 总面积:125121.7平方米/61160.51平方米
(4)价值
双方约定,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25,777万元。
6、抵押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自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与抵押权人的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在被担保债务被全部清偿后,抵押人可到本合同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4,83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2.73%;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18,23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06%。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24年09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10,92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57%。
五、备查文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