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连成先生召集,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连成先生主持,以邮寄和(或)电子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69)。
此项议案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