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召集,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主持,以邮寄和(或)电子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总体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69)。
此项议案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