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常州晋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东方产业引导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常州市长晋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该产业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该产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常州市长晋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1、备案编码:SAKK88
2、基金名称:常州市长晋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管理人名称:常州晋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4年5月1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常州市长晋新材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缴付首期出资额400万元。公司将根据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