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3  长海股份(3001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2、本次调整前“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5.79元/股

3、本次调整后“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5.64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29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550万张并于2021年1月15日上市。根据《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Po+A×K)/(1+N+K)。派发现金股利:P=Po-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1年5月18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8,700,379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870,037.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4元/股调整为16.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2年5月18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为转股期。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14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2023年5月10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8,716,04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1,743,208.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9元/股调整为15.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化。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长海转债”已于2024年5月21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长海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8,716,549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93,5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408,323,049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1,248,457.35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61,248,457.35元/408,716,549*10=1.4985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8555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P=Po-D=15.79-0.1498555=15.6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 “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5.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