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