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6  节能铁汉(300197)公司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我们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核查论证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莎刘俊国邓 磊

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