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1  节能铁汉(3001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111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2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李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普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22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1,446,003,800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2,965,054,384股的48.7682%,其中: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2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1,212,824,985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2,965,054,384股的40.9040%。

(3)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0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233,178,815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2,965,054,384股的7.8642%。

(4)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1,932,050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2,965,054,384股的0.0652%。

2、优先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议案》。

2.01发行规模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2债券期限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3发行方式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8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692%;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7.6308%;弃权0股。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8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692%;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30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4募集资金用途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8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692%;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308%;弃权0股。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83,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692%;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30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5担保情况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790,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0%;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5%;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30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70%。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709,790,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0%;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5%;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630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7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6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07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1%;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622%;反对9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37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