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4  节能铁汉(300197)公司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提名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工作经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及能力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提名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广泛遴选及征求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提名孔庆江先生、白俊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庆江先生、白俊仁先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工作经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及能力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孔庆江先生、白俊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莎 刘俊国 邓 磊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