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股东刘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铁汉”)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水先生持有的77,960,00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份司法处置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水先生持有的77,960,0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上述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
结合上述事项,刘水先生持股比例由9.07%降至6.4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水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168号 | |||
股票简称 | 节能铁汉 | 股票代码 | 300197 |
变动类型(可多选)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稀释比例(%) | ||||||
A股 | 7,796.0000 | 2.63(司法拍卖) | ||||||
合 计 | 7,796.0000 | 2.63(司法拍卖)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主要因为股份被司法处置导致。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6,888.0000 | 9.07 | 19,092.0000 | 6.4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5.0000 | 0.3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 26,013.0000 | 8.77 | 19,092.0000 | 6.44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刘水先生持有的77,960,000股公司股份被拍卖,最终竞买人为张明,拍卖成交价格为149,596,662元。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水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