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关于公司自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1-06  纳川股份(300198)公司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5年2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晓樱向公司提供1,018.88万元借款。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一、自查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晓樱向公司提供1,018.88万元借款。根据上述判决书,公司开展自查并发现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整改措施

1、公司将加强自身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管控水平,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关联方交易识别、认定,按照时限要求履行申报职责,使公司关联交易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决策,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将组织并加强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联交易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对信披制度、重大信息、关联交易等的认知和理解,提升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从而杜绝上述事项的再次发生。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致歉

针对上述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今后,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增强合规意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履行。

四、风险提示

1、鉴于发生上述事项,公司可能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一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