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http://ddx.gubit.cn  2023-01-09  纳川股份(300198)公司公告

关于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6 号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15年2月,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晓樱向你公司提供1,018.88万元借款,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3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