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纳川股份股票代码:300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山庄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4年4月25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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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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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志江 |
公司、纳川股份 | 指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由5.03%减少至4.98%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 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 | 指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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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陈志江,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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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先生本次被动减持为法院强制执行,非陈志江先生主观故意。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持有本公司51,851,872股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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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51,851,8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51,351,8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志江 | 合计持有股份 | 51,851,872 | 5.03% | 51,351,872 | 4.98%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851,872 | 5.03% | 51,351,872 | 4.98%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陈志江先生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司法拍卖共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0股,其持股比例由5.03%减少至4.98%。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陈志江 | 司法拍卖 | 2024年4月19日 | 1.83 | 500,000.00 | 0.048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志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1,351,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51,351,872 股,均为高管锁定股;累计质押股份51,351,87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累计冻结股份51,351,87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9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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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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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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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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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志江
签署日期: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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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纳川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5-877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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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
股票简称 | 纳川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9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志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龙山山庄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1,851,872股 持股比例:5.0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合计减少500,000.00股 变动比例:0.048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4月19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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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51,851,872股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志江
日期:2024年4月25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