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99 |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 公告编号:2023-044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2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 | |
7.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12.01 | 发行规模 | √ |
12.02 | 债券期限 | √ |
12.03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12.04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2.05 | 决议有效期 | √ |
12.06 | 发行对象 | √ |
12.07 | 担保方式 | √ |
12.08 | 偿债保障措施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第8、10、11、12、13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且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以公司在2023年5
月15日(周一)17:00之前收到的信函或传真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翰宇药业证券管理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园B栋1306),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10;邮件:hy@hybio.com.cn。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笛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园B栋1306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5-26588036;邮件:hy@hybio.com.cn;邮政编码:518110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99,投票简称:“翰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 名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号 | ||
股东账户卡 号 | 持股数 量 | ||
联系电 话 | 联系地 址 | ||
电子邮 件 | 邮 编 | ||
是否本人参 会 | 备 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12.01 | 发行规模 | √ | |||
12.02 | 债券期限 | √ | |||
12.03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12.04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12.05 | 决议有效期 | √ |
12.06 | 发行对象 | √ | |||
12.07 | 担保方式 | √ | |||
12.08 | 偿债保障措施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