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22  翰宇药业(3001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99证券简称:翰宇药业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非交易过户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非交易过户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担保”)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2024年7月16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分别与深圳担保签署了《质押股票处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质押股票处置协议>暨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近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所持有的19,948,119无限售流通股份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深圳担保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少贵 曾少强 曾少彬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盛四路翰宇创新产业大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7月16日
股票简称翰宇药业股票代码300199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994.81192.26
合 计1,994.81192.2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质押证券处置非交易过户)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曾少贵合计持有股份109,637,76012.4198,533,63511.16
其中:高管锁定股97,568,54211.0597,568,54211.05
无限售流通股12,069,2181.36965,0930.11
曾少强合计持有股份71,984,6638.1563,140,6697.15
其中:高管锁定股63,101,9057.1563,101,9057.15
无限售流通股8,882,7581.0038,7640.01
曾少彬合计持有股份21,717,0182.4621,717,0182.46
其中:高管锁定股16,287,7631.8416,287,7631.84

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5,429,2550.625,429,2550.6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身份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本次委托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价格日期占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不适用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