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关于合同进展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同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11月,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收到合作方的采购订单,其向公司合计采购累计金额 1,408.3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03 亿元(含税)的利拉鲁肽注射液(仿制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2024 年 2 月,公司再次收到合作方的采购订单,其拟向公司采购金额 1,001.4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0.72 亿元(含税))的利拉鲁肽注射液(仿制药),2024年8月HIKMA 给予公司确认信息,将 2024年2月签订的意向采购订单转为正式订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6日、2024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61)。
近日,公司收到美国合作方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以下简称“Hikma”)的采购需求订单,其拟向公司采购金额为1,173,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0.84亿元(含税))的利拉鲁肽注射液(仿制药)。现将本次签署订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客户名称: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2、交易地域:美国
3、关联关系:公司与该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销售资质:公司与Hikma联合申报的利拉鲁肽注射液新药简略申请已于2024年6月已获得美国FDA 暂定批准;2024年9月23日已向FDA发起上市销售申请并获得审批受理,审查目标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5、履约能力分析: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二、交易主要内容
1、甲方(买方):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2、乙方(卖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利拉鲁肽预填充注射笔制剂(仿制药)
4、供货量与供货价:甲方向乙方采购合计1,173,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0.84亿元(含税))的利拉鲁肽注射液,该金额为前端的交易金额,最终以市场实际销售金额按双方约定进行后端分成,订单约定产品供应量。
5、结算方式:以美元(USD)按照每次供应的制剂批次分批结算。
6、独家供应:公司应生产并向该合作方独家供应(仅翰宇药业供应)每个商业产品,以在区域内销售,供应数量与该合作方提交的确定订单一致,且使用该合作方要求的、经翰宇药业批准的标签(“商业供应”)。
7、支付进度安排:货到开具发票后60天内付款。
8、履行地点和方式:公司应依照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中约定时间内将货物交付至指定地点。
9、履行期限: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批次订单于2025年2月15日前履行完毕。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Hikma累计签署合同金额约为2.55亿人民币(含税),占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的59.16%,占2023年经审计海外业务的227.68%。本次金额为前端的交易金额,后续将根据销量的净销售额50%进行后端分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双方对市场情况分析, Hikma已向公司支付利拉鲁肽注射液预付款折合人民币约4,500万元(含税)。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2、本次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履行合同对此客户形成依赖。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风险提示
1、2024年6月,公司与Hikma联合向美国FDA申报上市的利拉鲁肽注射液新药简略申请已获得美国FDA暂定批准(Tentative Approval),最终产品的上市销售还需要取得FDA批件;Hikma于2024年9月23日已向FDA发起上市销售申请并获得审批受理,审查目标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2、合同条款中对工艺设计、供货量、定价原则、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中存在工艺不达预期、无法按时交货等因素影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合作对公司的收入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本事项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采购订单》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