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许艺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议案均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 拟授信银行 | 拟授信公司 | 担保方式 | 拟授信额度 | 拟授信期限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1亿元 | 一年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1亿元 | 一年 |
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1亿元 | 一年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1亿元 | 一年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1亿元 | 一年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授信 | 2亿元 | 一年 |
合计 | -- | -- | 7亿元 | -- |
上述为公司拟申请授信情况,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以上银行授信可用业务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授信合同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