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已归属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共计8人;
? 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0,00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6%;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871,82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盟新材”)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48.7689万股,后续因归属相关事宜办理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作废。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批次实际完成归属的激励对象共计121名,完成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2373万股。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限售期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方案公告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子平、熊海涛、宁红涛、张洋、陈登雨、丛斌、史向前、陈兴华承诺,自每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故上述8位激励对象的本批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60,008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6个月,即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股权激励限售股限售期已于2023年10月26日届满,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上述8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4日,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年11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调整、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并办理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1月1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48元/股,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而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拟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3.1711万股,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为122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7689万股。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因后续归属相关事宜办理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作废,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变更为121名,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共计
548.237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4月26日,其中,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子平、熊海涛、宁红涛、张洋、陈登雨、丛斌、史向前、陈兴华8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60,008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子平、熊海涛、宁红涛、张洋、陈登雨、丛斌、史向前、陈兴华承诺,自每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故上述8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60,008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6个月,即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0,00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6%;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871,82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职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王子平 | 副董事长 | 637,920 | 159,480 | 0.04% |
2 | 熊海涛 | 董事 | 239,220 | 59,805 | 0.01% |
3 | 宁红涛 | 董事 | 398,700 | 99,675 | 0.02% |
4 | 陈登雨 | 总经理 | 531,600 | 132,900 | 0.03% |
5 | 史向前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65,800 | 66,450 | 0.02% |
6 | 陈兴华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59,480 | 39,870 | 0.01% |
7 | 丛斌 | - | 313,644 | 0 | 0.00% |
8 | 张洋 | - | 313,644 | 313,644 | 0.07% |
合计 | - | 2,860,008 | 871,824 | 0.20% |
注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丛斌先生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洋先生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8月1日,丛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2022年5月9日,公司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和聘任,张洋先生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
注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故上述激励对象中的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子平、熊海涛、宁红涛、陈登雨、史向前、陈兴华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2,232,720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558,180股,其余1,674,540股将由股权激励限售股转为高管锁定股;丛斌本次解除限售的313,644股将全部转为高管锁定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9,527,488 | 2.21% | -871,824 | 8,655,664 | 2.01% |
高管锁定股 | 6,667,480 | 1.55% | 1,988,184 | 8,655,664 | 2.01%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860,008 | 0.66% | -2,860,008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21,445,718 | 97.79% | 871,824 | 422,317,542 | 97.99% |
三、总股本 | 430,973,206 | 100.00% | 0 | 430,973,206 | 100.00% |
注3: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