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6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7,682,174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于2017年6月30日上市。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新增股份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高盟新材共享财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3、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
月,即延期至2023年6月29日止,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4、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期至2025年6月29日止,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9,976,583.74元,于2020年7月实施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获得资本公积转增股3,011,864股。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2020年7月10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公司股份10,694,0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4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完成分配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终止,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