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5  海伦哲(300201)公司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方式购买杨娅、深圳市中亚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信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姜敏、朱玉树、姚志向、任方洁、余顺平等8名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硕科技”)原股东合计持有的连硕科技100.00%的股权,交易对价总额2.6亿元,并与上述8名股东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上述8名连硕科技原股东承诺连硕科技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1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万元、人民币4,000.00万元和人民币5,20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如连硕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指标,上述8名股东需对公司进行补偿,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1日、2016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8名股东依据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的连硕科技出资额占连硕科技注册资本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相互之间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补偿责任。

由于连硕科技在2016-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期间的各个年度均未完成相关的业绩承诺;根据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高度重视业绩补偿的追讨工作,已组织力量并聘请专业机构积极追讨。

二、收到业绩补偿款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连硕科技原股东任方洁转账的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3,199,300)。

2、2023年6月13日,因连硕科技原股东新余信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注销,其原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冯建庆代替新余信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柒佰陆拾万元整(?7,600,000)。

3、以上合计收到的业绩补偿款为壹仟零柒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10,799,300)。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的上述业绩补偿款预计将计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鉴于相关人员已涉嫌刑事犯罪,该案件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涉案赃款追缴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业绩承诺补偿后续追回金额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办理情况并加大追讨力度,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就原子公司连硕科技2016-2019年度所涉及的财务造假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差错更正完成后,将由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连硕科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追溯调整结果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