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3-06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除附件所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核查对象共有2人买卖过公司股票,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早于知悉内幕消息之前。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论证过程中均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能够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王冲 | 监事(于2023年3月9日当选公司监事) | 2023-02-20 | 0 | 100000 |
2 | 张秀伟 | 子公司高管 | 2023-02-21至2023-06-15 | 500000 | 4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