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5: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3-012证券代码:400146 证券简称:聚龙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5:00—2023年7月1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公告编号:2023-012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46 | 聚龙5 | 2023年7月7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章》
(二)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10日8:00至11: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洪莎、邹允 联系电话:0412-2538288 联系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30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指定传真:
0412-2538311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往返及住宿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