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证券代码:400146 证券简称:聚龙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7,322,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89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091,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法律服务顾问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黄鹏、苏静雯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6,225,4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反对股数5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股数526,8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6,225,4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反对股数5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股数526,8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房产抵押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以自有房产抵押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6,225,4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反对股数1,096,8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以及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考虑公司资金现状、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6,752,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股数5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以及公司2026年的经营计划,考虑公司资金现状、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6-020普通股同意股数186,752,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股数5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6,752,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反对股数57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7,282,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数4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87,282,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股数4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英文名称及证券简称,拟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不涉及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4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5,521,739 | 97.82% | 570,000 | 2.18% | 0 | 0% |
| 6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 | 25,521,739 | 97.82% | 570,000 | 2.18% | 0 | 0% |
| 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6,091,739 | 99.85% | 40,000 | 0.15%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鹏、苏靖雯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