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的通知,睿洋科技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睿洋科技 | 是 | 153,838 | 0.21% | 0.03% | 2023-02-07 | 2023-3-30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0日,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睿洋科技 | 73,228,185 | 16.18% | 6,383,452 | 0 | 8.72% | 1.41% |
普渡科技 | 51,821,600 | 11.45% | 0 | 0 | 0 | 0 |
注:上述表中累计被冻结数量中638.3452万股系由于睿洋科技为其下属的PPP项目公司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导致睿洋科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睿洋科技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质押回购业务、部分解除质押业务及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二、其他说明
睿洋科技由于为他人银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到期债务未清偿,导致睿洋科技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动减持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动减持进展情况并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目前睿洋科技已履行完成相关法律文书,前述与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相关的剩余部分冻结股票153,838股已解除冻结。上述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解除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