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纳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纳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其于2024年2月2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姚纳新先生。
本次增持实施前,姚纳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639,4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9%,姚纳新先生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63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9%。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姚纳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实施本次增持行为。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数量(股)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姚纳新 | 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2日 | 11.815 | 170,000 | 0 | 0 | 170,000 | 0.04% |
注:①上述持股比例采用截至2024年2月2日的公司总股本448,737,600股进行计算,尾数均系四舍五入;
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健先生、姚纳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415,785股,持股比例为27.50%;本次增持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585,785股,持股比例为27.5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自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姚纳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