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12月26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下午15:3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现场表决监事2名,通讯表决监事1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张洪山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1月10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