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塘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舒泰神”)于2024年0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29-01),香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塘集团”)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12月03日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7.7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香塘集团的告知函,香塘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香塘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香塘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21日 | 8.09 | 1.58 | 0.0033%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6日 | 8.18 | 206.42 | 0.4320% | ||
2024年12月03日 | 8.50 | 269.77 | 0.5646% | ||
合计 | 477.77 | 1.0000% |
注:有表决权总股本已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香塘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4147.2708 | 8.68% | 3669.5008 | 7.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47.2708 | 8.68% | 3669.5008 | 7.68%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苏州香塘同轩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5067 | 0.01% | 4.5067 | 0.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067 | 0.01% | 4.5067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香塘集团、香塘同轩合计持有股份 | 4151.7775 | 8.69% | 3674.0075 | 7.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51.7775 | 8.69% | 3674.0075 | 7.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有表决权总股本已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香塘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
2、香塘集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香塘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