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0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3点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7,299,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4,03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263,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13,263,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闫春雨主持,公司董事闫春雨、张新访、孙静、颜佐辉、汪沵、欧阳丽华、孙晨钟、李亚波,监事程琴、岳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李新军、邓万昕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187,297,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 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187,297,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187,297,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187,297,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13,261,474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5. 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187,297,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审议《2023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
以187,297,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2023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13,261,474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7. 审议《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187,297,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13,261,474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1,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8.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以187,294,58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4,800股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情况:13,258,474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4,800股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100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新军、邓万昕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