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关于重大诉讼及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的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及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3.06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发送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一: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闫春雨
被告四:沈某某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和诉讼请求
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向成都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76亿元及约定的资金占用利息2,947万元。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基于原告提供的《民事起诉状》陈述,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4月15日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提供2.80亿元借款,借款期限90天(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7月18日);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于2023年4月18日向被告指定账户转入2.76亿元,履行了出借义务,但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原告随向成都中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因本次诉讼事项,原告成都慧友伟贸易有限公司向成都中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成都中院裁定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资金3.06亿元。截至2024年9月8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累计被冻结金额为3.08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
83.24%。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自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至今,公司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5,895.69万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经核查,公司未参与上述诉讼事项提及的《借款合同》签署事宜,对借款事项不知情,公司内部无上述《借款合同》的存档文件,无《借款合同》相关的合同评审、用章审批等流程记录,亦未收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资金,《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和背景情况尚待核实;公司未发现与借款资金的指定收款方深圳市华粤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背景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公司正在向法院了解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并积极做好应诉工作,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次公司被冻结资金账户主要为一般存款账户,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