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之一。
3.涉案的金额:6,000万元(本金)。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于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仲裁各方当事人如下:
申请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深圳市铺行网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三: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四: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五:闫春雨
被申请人六: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和仲裁请求
因民间借贷纠纷,仲裁申请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
仲裁,要求裁决六个被申请人共同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及暂计利息260万元,并承担仲裁所产生的法律费用。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基于申请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陈述,被申请人六天喻信息因公司经营需要向申请人借款6,000万元,并按照被申请人六的要求,以关联主体被申请人一、
二、三、四、五作为共同借款人与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一个月,年利率13.8%,同时被申请人六作为实际用款人向申请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对该笔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六要求及《借款合同》约定将6,000万元借款先行转至被申请人一、二账户,并最终汇入被申请人六银行账户。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六多次申请借款延期且再次到期后依然未能归还借款,申请人随即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自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中披露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至今,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7,679.3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方的涉案金额为6,506.06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涉案金额为1,173.24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经初步核查,公司未参与上述仲裁事项提及的《借款合同》及《承诺函》签署事宜,对借款事项不知情,公司内部无上述《借款合同》及《承诺函》的存档文件,无《借款合同》及《承诺函》相关的合同评审、用章审批等流程记录,《借款合同》及《承诺函》的真实性和背景情况尚待核实。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智能卡业务的代理商,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是正常的商业往来,公司不知悉其向公司支付业务款项的资金来源。公司正在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了解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并积极做好应诉工作,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