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其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经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审核批准,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款人民币2,714,415.87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3.77%。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项目 | 金额(元) | 到账日期 | 补助依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天喻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2,714,415.87 | 2024/10/11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是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公司将该项政府补助资金2,714,415.87元确认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策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