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邦仪器: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袁世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本次选举袁世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世新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综上,我们同意选举袁世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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